释义 |
法律分析:营改增开始实施的时间:2016年5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4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