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未见签名,是否有效? |
释义 | 代书遗嘱的有效性与见证人签字和公证无关,只要满足《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即可。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然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不能与其有利害关系。代书遗嘱可以打印,但必须满足上述要求才有效。 法律分析 一、没有见证人签字的遗嘱是否有效 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除了被继承人的签名,一般还需要见证人签名的,这样的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而且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有效吗 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有效,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由此可见,代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要求进行代书遗嘱即可。 三、代书遗嘱必须手写吗 代书遗嘱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但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亲笔签名才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被继承人口述遗嘱,由他人代书的,还是要求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口述遗嘱的时候意识也是清醒的,否则的话就会直接导致该代书遗嘱无效。而除此之外,要保证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其他条件才行。比如,在场见证的人必须要签名,同时见证人也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结语 代书遗嘱的有效性与见证人的签字有着密切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需要至少两个见证人在场,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此外,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代书遗嘱可以采用打印方式,但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因此,遵守法律规定并确保见证人签字是确保代书遗嘱有效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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