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请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人获取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账号和名称,然后将信息提供给原单位。原单位办理过户业务(填写过户通知书,提交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或直接通过会员系统过户),并直接过户到新单位。转账成功后,新单位可以为开立和汇出住房公积金。2、联系原单位,由原单位盖章后,退票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