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经法庭许可,才可以向证人发问。并且要保持中立,不得有混淆视听的语言、词语,询问内容必须与案件有关,要客观、全面,不得未经许可向证人询问。 民事审判中对证人的询问主要由法官进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经法庭许可,才可以向证人发问。法官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其一,询问证人过程的效率。法官应注意引导当事人紧密结合案情向证人发问,保证庭审过程顺畅。 其二,证人作证的实际效果。 其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衡 其四,法官中立地位的保持。法官对证人的发问必然是根据自己的某种认识和判断进行的,这种发问难免会先入为主,也会令当事人产生法官偏袒某一方的感觉,有损法官的中立形象。作为居中裁判者,法官在庭审中主要应担当起庭审组织者的角色,通过庭审被动地查明案件事实,不宜对涉及案件事实的问题作过多询问。 法官想要通过对证人以及当事人的证据进行调查而得到最后的公正的判决就需要考虑到很多的客观因素而不能掺杂任何的个人情感,这也是法官在询问证人时所必须做到的重要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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