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一、工商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工商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2、股东会关于变更的决议; 3、变更后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执照原件,全部副本; 5、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公司增加新股东的,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工商局要求的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怎么做股东变更登记 公司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的,可以直接向公司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交股东变更申请书,再向登记机构提交所需材料,符合变更规定的,公司登记机构应当为公司进行股东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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