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有补偿吗 |
释义 | 工伤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有补偿具体如下: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工伤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 3、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投诉公司的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打举报电话、媒体电话进行曝光; 2、在职者遇到加班严重、洗脑管理、强制劳动的情况,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反馈要求整改; 3、劳动者遇到不缴纳社保的,可以先人力社保局 、劳动局举报; 4、遇到暴力管理,监管,托欠工资的,可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打劳动局电话实名举报,劳动局会第一时间督察。 二、公司不结算工资的处罚如下: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因工伤离职的话肯定是有赔偿金的,提前退出工作岗位的可以享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之前职工千万不要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而且,用人单位不能因为职工遇到了工伤事故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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