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清算组在清理财产后,必须制定清算方案,然后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2、然后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有剩余财产的,应当按照其比例分配;3、公司的所有财产都处理完成后,清算程序就结束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