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买卖居间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延伸】 问:房屋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 答: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和出卖人之间的合同,居间合同是买受人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 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卖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四百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