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
释义 | 离婚房产的分割: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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