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主要针对深圳的国家高新企业,最高授信贷款2000万,同时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最长5年;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低到15%,节税额40%(比如税额100万,只需缴纳60万);各区高达30万奖励与深圳市5万现金奖励;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均有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政策;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法律客观: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