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运输合同中托运方责任如下: 1、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的责任如下: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一、运输合同货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吗 运输合同的货主不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的责任,和第三方无关。货主只是委托承运人将货物在规定的时间送到规定的地点,然后支付价款。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损坏或者没有及时交付,承运人除了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还要承担与托运人的违约责任。 二、货物在托运当中损坏该怎么处理 货物在托运当中损坏的由承运人赔偿损失,至于损失赔偿额,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但如果承运人证明货物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三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