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未完成的涉外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一方或双方均是外国人、外国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或者合同标的物或者服务具有跨境特征的合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涉外合同的履行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民商法》的规定,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民商法》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在履行中遇到的不可抗力事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未通知而扩大损失的,应当承担扩大的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合同各方都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此,当涉外合同的履行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时,各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案,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作出相应的处理。合同各方都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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