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调解无效会开庭审理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