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祸的当事人若是构成刑事犯罪的,流程为: 1、公安机关将交通事故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由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提起刑事诉讼; 2、法院立案审查;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举证质证以及辩论; 4、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若是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宣判。 若是因为赔偿问题而起诉的,流程为: 1、准备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应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之后判决。当事方应当按照生效文书上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