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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释义
    1、关系主体不同:
    (1)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
    (2)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
    2、主体地位不同:
    (1)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
    (2)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
    3、工作条件提供主体不同:
    (1)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
    (2)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社会劳动。
    4、关系存续期间长短不同:
    (1)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要求的劳动服务往往是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间就可以完成,在完成约定的劳务后,双方关系就自然解除。
    (2)而雇佣关系因为雇主所需要的劳务量一般相对比较大,技术含量也要高于劳务关系,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一般要比劳务关系久。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有什么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
    1、干预程度不同;
    2、福利待遇不同;
    3、用工形式不同;
    4、主体不同;
    5、合同的排他性不同;
    6、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雇佣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雇佣关系劳动关系的区别有:
    1、主体方面的不同。
    2、权利义务及国家对其的干预程度不同。
    3、处理机制不同。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争议的解决则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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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1)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2)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
    (1)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
    (2)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2)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1)劳动关系用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
    (2)而劳务关系须用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2、雇佣关系中,依现代民法原则,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争议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争议的区别是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主体资格不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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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