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
释义 | 一、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在老人还有子女可以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即使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也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二、法律规定的赡养人是谁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3、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赡养是指供给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进行帮助。媳妇对公婆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对公婆也无赡养义务。 媳妇虽然并没有在法律上规定了赡养义务,但是涉及到相关生活等情况,是需要按照家庭美德的有关情况来履行的,另外对于儿子是需要履行有关赡养义务的,如果拒不赡养的,是构成了遗弃行为的,严重的可以按照遗弃罪判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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