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有哪些依据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规定,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第40条规定,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要尽可能多做化解矛盾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自行和解。对于经过司法机关做工作,被告人认罪悔过,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从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由被害人撤回起诉,或者对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一、被害人谅解的从宽处罚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在具体案件中如何掌握被害人谅解的从轻比例,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犯罪性质及罪行轻重。 2.谅解原因及真实程度。 3.认罪悔罪程度。 犯罪人在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积极给予被害人赔偿,认罪忏悔性也比较高的情况下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罪犯只要能诚心实意的表示悔改法院一般都能争取一定的从宽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