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取证在离婚诉讼中起重要作用 |
释义 | 婚外情取证在离婚诉讼中是起重要作用的。 一、如果离婚是不是那方先提出对那方不利 在离婚诉讼中,不存在谁先起诉就会对谁不利,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公民提出离婚,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任何一方威胁、阻止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都是违法的。夫妻双方在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离婚后怎么要求赔偿 法院在离婚诉讼中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过错方是否要给予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可以在离婚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想第二次上诉离婚,怎么样才能不用提交举证文件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参考依据判决双方是否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尚有和好可能的,法院都不会贸然判决离 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一定是要举证的,证据的焦点就在于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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