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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共有产权房政策
释义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2.在本市无住房;3.已婚;4.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5.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基本准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在本市无住房;
    3.已婚;
    4.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5.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二)定价
    与本市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采取同一标准,即实施政府定价,且购房人产权份额应当不少于50%。
    (三)申请审核
    原则上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居住证持证人的特点,作如下规定:
    1.申请家庭。居住证持证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且家庭限于申请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
    2.申请地点。居住证持证人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诚信申报。相关对象在申请时,应当提交诚信承诺,承诺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婚姻、住房、收入和财产等基本信息,并对申报信息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违反诚信承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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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6: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