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起诉来要回,销户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到交管局办理遗失注销即可。需要的资料有机动车行驶证与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要灭失证明、不在国内使用的需要出境证明或属于质量原因的需要退车证明。车被开走不归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起诉来要回,销户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到交管局办理遗失注销即可。需要的资料有机动车行驶证与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要灭失证明、不在国内使用的需要出境证明或属于质量原因的需要退车证明。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为报废而且注销车辆是需要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然后将车辆交给第三方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然后开具回收证明之后到车管所办理解体和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