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房产继承? |
释义 | 办理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继承人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做房屋继承公证; 2、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3、最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一、房主去世后房产证如何过户 房主去世,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二、原房主去世怎么过户 原房主去世的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一是遗嘱继承, 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三、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常见的房产公证主要是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赠与公证。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房产赠与公证中,一般所需的材料为: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与声明书;3、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4、赠与协议;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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