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录音遗嘱并不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因此,录音遗嘱不需要公证。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只要符合法律条件,录音遗嘱自成立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