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清算含义及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公司有诉讼是否可以注销 公司有诉讼可以注销。 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建议不要在诉讼期间注销登记,要依法合理地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物,全面处理公司债务债权,清算完毕结束之日三十日内,再注销登记才是最好退出市场的办法。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二、公司解散和清算(qingsan)法定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否则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内成立清算(qingsan)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 2、同志、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成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8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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