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授权委托书签字需要手写吗?需要按手印吗? |
释义 | 合法的委托书需由委托人亲自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伪造的委托书可通过司法鉴定推翻。违法的委托书无效。公证加强了委托书的证明力和证据效力,有利于相关手续的办理。经公证的法律行为可作为证据使用,未经公证的委托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法律分析 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授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委托办理的事项合法,并由委托人亲自在委托人处签名确认的,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首先,授权委托书需要委托人签字、摁手印方能形成有效的委托。这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伪造了一份委托书并以此来损毁了你的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推翻伪造的委托书,以此来维护权利;其次,委托书的内容如果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那么这样的委托手续也是自然无效的;最后,公证的效果只是对材料的效力有一个保护作用,同时,在公证程序中,要对一份委托材料进行公证,需要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到公证处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能完成公证程序。扩展资料:公证不是委托书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不需要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与证据效力。另外,在实务中,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为了确保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均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因此,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有利于相关手续的顺利办理。同时,如果发生诉讼,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而未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文书,不能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结语 委托书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授权人的合法授权和签字确认。若有人伪造委托书损害权益,可通过司法鉴定推翻伪造证据。同时,委托书违反法律规定将自然无效。公证对材料的效力有保护作用,但非必需条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和证据效力,在银行、房地产交易等手续中常要求公证。公证的法律行为可作为直接证据使用,未经公证的委托书则不能直接认定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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