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个人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补偿费也属于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法律分析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如下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谓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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