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单位新参保前置要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二)单位新参保程序: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2、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3、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4、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5、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并建立参保单位档案。(三)新进人员参保前置要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四)新进人员参保程序: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3、核缴费基数、缴费金额;4、审核参保人员的基础资料;5、建立参保人员档案;6、缴纳审核认定的保险费;7、从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