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纳转账应经过会计审批才行,老板对出纳提出将钱转存至私人账户本身是错误的,出纳应向老板说清楚,如果老板仍坚持,出纳也不能做这个事,因此作为公司出纳,涉及这么大金额,恐怕将由检察院追究其渎职责任,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建议马上找位律师协助处理比较稳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