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离婚多久可以变更抚养权 离婚变更抚养权没有时间的限制,离婚抚养权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有特殊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二、在我国女方租房能争取抚养权吗 在我国女方租房能争取抚养权,如果母亲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来裁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三、未婚生子怎样争得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1.提出抚养能力强的证据,即经济能力和家庭环境,如工资表、资产证明等; 2.收集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当事人应征求孩子的意见,要求孩子写书面意见; 3.证明综合素质,父母的道德品质对孩子影响较大,证明自己的荣誉证书、对方违纪的处罚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第六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