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遭受家庭暴力是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施暴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为由作为离婚的条件,也可在离婚时要求施暴方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