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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什么
释义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拓展延伸
    停工留薪期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
    停工留薪期是指在特定情况下,雇员因公司停工而无法正常工作,但仍然能够获得工资或薪水的一段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权益保障是确保雇员在停工期间能够继续获得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但通常包括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保险福利维持、年假和病假的计算等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雇员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停工期间不会因公司的停工而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雇员应当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并在需要时与雇主或相关部门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所在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保持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有责任提供护理服务。雇员应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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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7: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