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不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时间是债权人催告后、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的次日。有人主张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但现行法律框架下,起算时间应为债务人拒绝履行或宽限期满未履行。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催告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立即履行,若期限内不履行可采取诉讼解决,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分析 一、不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二、权利能够行使说规定是什么? 有的观点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权利能够行使说”,认为无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债权成立的时间同时也就是债权可以行使且应当行使的开始时间。持“权利能够行使说”观点者还认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更能体现时效制度的价值,防止债权人长期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按照我们现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债权人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起诉的,都将得到保护;但如果债权人主张曾给债务人以催告,债务人收到催告的,时效期间从催告的履行准备期届满时起起算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行使催告权的债权人,只能在两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而对权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的人,却要在20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这一结果与时效制度关于“权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护”的立法理由相悖。 虽然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是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在宽限期满未履行时起算,因为只有此时债权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呢?从上文就可以看出,诉讼时效应当是合同相对方对不履行的一方进行催告并且履行期限届满了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当然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如果受害方一直不主张的话,诉讼时效就不计算,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我们适用第一种。 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履行合同,同时这是有一个期限规定,如果给予的期限,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就可以采取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了,并且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不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权人可以催告后,诉讼时效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但不得超过20年。有观点认为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以防止债权人长期不主张权利。然而,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宽限期满未履行时开始,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催告并履行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时效期限为三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六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五条 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民法典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五条 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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