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离婚保障包括什么 |
释义 |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的,则按照以下解决,一方为残疾人,应当根据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残疾人适当多分等。 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 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予以经济帮助。 4、残疾夫妻确定子女抚养方时应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 一、婚后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必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 3、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麦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打官司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打官司离婚的财产由法院依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是指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双方有婚姻财产协议的,以双方协议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或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三、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费用谁出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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