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有人伤会进档案吗 |
释义 | 会进档案。《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交通事故案卷文书》标准,建立交通事故档案。交通事故案件办结后,按规定编号,装订成册,顺序排放,妥善保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交通事故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卷分正卷、副卷,一案一档。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多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再分别立卷建档。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多案一卷,定期归档,但间隔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3)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注】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 (1)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2、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注】如果经协商未达成协议就立即报警。 (1)如果达成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实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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