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 6、6法释[20000〕13号)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的,应当认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 (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二)大麻油5干克、大麻脂10公斤、大麻叶和大麻烟150公斤以上; (3)可卡因超过50克; (4)吗啡100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注射100克)ms支规格的2500多支,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 一万多片,50mg五千多片规格); (6)盐酸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注射或片剂20)ug支、片规格500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200公斤以上; (八)罂粟壳200公斤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大量毒品的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的,应当认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 (二)大麻油不足5公斤,大麻脂不足10公斤,大麻叶和大麻烟不足150公斤; (3)10克以上的可卡因不到50克; (4)20克以上的吗?; (5)度冷丁(杜冷丁)50克以上不到250克(注射剂100)mg规格在500支以上2500支,50mg支规格一干支以上 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2000多片规格不到1万片,50mg片一千多片规格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2毫克以上不满10毫克(注射或片剂)20ng支、片规格100支,片以上不满500支,片); (七)咖啡因50公斤以上不到200公斤; (八)罂粟壳50公斤以上不到200公斤;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