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诱导别人投资是什么骗局 |
释义 | 诱导别人投资有可能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根据《刑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怎么定罪量刑 对于构成邮票版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定罪处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犯此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如何确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证券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证券从业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量刑幅度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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