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人撤销保证的时间限制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证人在被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可以担保被取保人不逃避法律制裁。但是,保证人在担保后有权随时撤销保证。对于撤销保证的时间限制,法律也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取保后担保被取保人到案应讯并遵守其他限制性措施。保证人可以随时撤销保证。”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保证人撤销保证的,应当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公安机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释、取保候审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保证人随时可以撤销保证,但撤销保证应当提前至少三日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机关。” 因此,取保候审保证人撤销保证的时间限制是至少提前三日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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