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听取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但并不负责判断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律师只负责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二十条规定:“律师有权在接受委托时听取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但不得向非法律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有权查询、抄录有关案件的文书、资料,有权听取当事人和其他人的陈述和证言,出庭代理当事人进行辩护。”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应依法尊重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的知情权、证言权,不得干扰其提供证言和鉴定意见。律师不得代替鉴定人、翻译人或者其他人提供证言和鉴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