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此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