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时可以拒签。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其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能非法干预,因此当事人觉得不合理可以拒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