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赔偿。,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章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章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章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章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