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律师会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会见权不应受到无限制的限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办案机关应当在接到会见申请后24小时内,批准会见,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有权在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被拘留、逮捕或者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办案机关不得无故拒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辩护人、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的会见申请。 总结: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律师会见,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了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办案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批准会见,不得无故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