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
释义 | 参与本次事件但不是主要负责人的被认为是从犯,主要负责人是主犯。 一、公司偷税漏税出纳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偷税漏税,如果公司的出纳人员知情并积极参与了,则应当视为是共同犯罪,根据其参与程度来判断是主犯或者是从犯。但若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公司的出纳等财务人员若不知情或者没有参与的,则不用承担责任。 《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共同犯罪诈骗是什么意思 共同犯罪诈骗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一般共犯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犯下的全部罪行处罚。此外,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除主犯、从犯、胁从犯外,共同犯罪人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三、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是指:(1)虽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2)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看风、转移赃物等。三、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四、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五、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看风、转移赃物等)的,应认定为从犯。同案人在逃,抓获的被告人供称只参与看风、转移赃物等次要或辅助作用,又没有证据证明其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不宜认定主、从犯,但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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