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纠纷不可约定管辖,因其涉及极强的人身关系。然而,对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但是,这种选择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分析 离婚纠纷有极强的人身关系,不得约定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拓展延伸 离婚管辖权是指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范围和管辖范围。其界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国家法律、当事人的居住地、婚姻登记地、子女抚养地等。在界定离婚管辖权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影响因素:首先,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法院是否有审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其次,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离婚当事人的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作为管辖依据;此外,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也会考虑子女抚养地的管辖权。综上所述,离婚管辖权的界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以确保离婚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纠纷的管辖权由多个因素决定,包括国家法律、当事人居住地、婚姻登记地和子女抚养地等。法院在确定管辖权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离婚案件在合适的法院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