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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假休学:学生权益保护的举措
释义
    这段内容介绍了学生休学的相关规定和条件,包括请假时间、因病请假、特殊原因请假等,并且说明了一学期缺课超过三分之一或累计请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此外,还提到了学籍保留和复学政策,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外地读书可以申请补助的规定。
    法律分析
    如果在学期内累计请假的时间达到三分之二,就可以申请休学。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2、一学期缺课含请假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休学者;
    4、学生因故需要请假,一学期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一、休学超过一年之后学籍还在吗
    1、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某种原因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留有学生档案,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2、在此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保留入学资格并不是对新生的一种处分,而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爱护、关怀的一种具体政策体现。
    二、请问一下孩子在外地读学能享受公共补助吗?
    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外地读书可以申请补助。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外地读书可以申请补助,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申请书到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补助
    办理学籍转接等异动手续,对未及时履行请假、休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要及时联系监护人或报告学生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或镇(乡、街道办)政府,防止学生空挂学籍或在流转中途辍学。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学生休学的条件和规定,包括请假时间、缺课时间、特殊原因申请休学、累计请假时间等。同时,还提到了学籍保留和在外地读书的公共补助政策。最后提醒家长或监护人注意学生请假、休学或转学手续的办理,防止学生流失。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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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