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一、为了探讨利用餐厅经营购买使用假币如何定性 对利用餐厅经营购买使用假币的行为应这样定性:构成购买假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购买假币罪是指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用假币换人民币100元有可能会判刑么 用假币100元不会有刑事责任。使用假币必须达到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才可以立案追诉,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三、使用假钱数量多会判刑 由于刑法并没有要求出于使用目的而持有,假币应属于违禁品,禁止个人收藏,行为人收藏数额较大的假币也会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故只要明知是假币而持有并达到数额较大要求的,就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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