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