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是指具有外国 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 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章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章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