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无效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质押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质押物不特定的; 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 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 6、主合同无效的;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的; 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 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质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质押合同也无效。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主合同无效的;质押物不特定的;质押物不能作抵押的;质押物重复抵押的;质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有争议的;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以办理质押物手续为生效要件未办理的;规避法律的。 质押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导致无效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等。 无效经济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无效经济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背公序良俗等。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 无效的借款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无效的借款合同的表现形式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借款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款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效经济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无效经济合同具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是合同当事人违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二是合同当事人采取欺或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合同。 三是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者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四是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无效经济合同必须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认。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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