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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子是先交房屋维修基金还是先签合同呢?
释义
    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时缴纳的为将来房屋修缮的基金,单户核算,同一管理使用,是房屋的养老金。该笔钱是在前期物业房屋的保修期以后使用的。以后如果房屋修缮后使用完了,根据规定由业委会筹集。
    一、一般物业纠纷争议类型指哪些?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
    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
    4、因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等。如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在电梯、屋顶、外墙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基站等所得收益,占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场地的停车收费等归属产生争议。
    5、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管理职责的纠纷。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修缮、房屋修缮费用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设立、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6、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纠纷。如小区内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被盗,有的属物业专门安排人员看管,有些发生在小区地面停放、无专人看管,业主起诉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要求赔偿,导致诉讼。
    7、前期物业管理纠纷。前期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物业交付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主要有开发商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图纸资料不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受损引发的争议;开发商未兑现减免物业管理费、交付配套设施的承诺或存在延期交楼、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争议等。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
    ①房地产开发单位;
    ②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
    ③购房人(业主)。
    (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
    (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①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②购房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
    ①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清扫与维护;
    ④保安的管理;
    ⑤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⑥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5)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约定:
    ①房屋外观;
    ②设备运行;
    ③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④环境卫生;
    ⑤绿化;
    ⑥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⑦保安;
    ⑧消防;
    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交纳时间;
    ③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方式;
    ④其他有偿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
    (7)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8)房屋保险的相关约定。
    (9)违约责任的约定。
    三、维修基金怎么算?
    1、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人。
    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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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