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 |
释义 |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上诉指的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那么抗诉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抗诉申请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 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 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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